无效票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如果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则该选票为有效票。
如果选票上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该选票为无效票。
如果选票上的符号或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该选票同样为无效票。
选票票面除规定的项目外,不得编号或做任何记号,否则应视为无效票。
无效票和有效票累计总数为选民投票数。在统计选举结果时,需要先排除无效票和作废票,然后统计剩下的有效选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