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退场索赔通常包括以下几类费用:
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可以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涉及工程所需材料的费用。
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因工程延期可能产生的贷款利息。
工程相关保险的费用。
可以要求赔偿因工程退场而损失的预期利润。
包括项目管理费用等。
如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费用等,如果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已有约定,应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在提出索赔时,应依据以下文件和原则:
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退场相关费用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
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文件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协商与诉讼: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详细记录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索赔过程合理、合法,并注意时效性,通常需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