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高速行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遇到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车速,能见度低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时,应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在雨雾天气,尤其要降低速度、增加车距、亮尾,必要时打开雾灯。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
密切关注路况信息,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雾、暴雨等,应减速行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乘客,都应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屏障。
疲劳驾驶会导致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应合理安排休息,确保精神充沛。连续驾驶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开车时不要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避免喝水、吃东西、抽烟等小动作,集中注意力驾驶。
根据道路限速标志行驶,不占用超车道,不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或停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提前观察交通标志和文字提示,提前变道,避免错过出口。
正常行车时不允许进入应急车道,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扣分。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掉头、强行加塞、乱抛垃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跟车过近、分心驾驶等,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高速公路行驶的风险,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