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在 情节严重时即可定罪。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非法采矿行为,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因此,非法采砂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法采矿罪,并依法处以相应的刑罚。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非法采砂的数量、价值、对环境的破坏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