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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多久可以开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56:12    

事故车辆可以在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开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事故车辆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因此,事故车辆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五日内可以开走,具体取车时间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建议您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车辆取回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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