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人是指 负责对适用监视居住流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监视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在监视居住过程中,他们除了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外,还需确保不实施刑讯逼供等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