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认定
“吃空饷”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形:
- 挂名未实际到岗: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 旷工或逾期不归: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 已终止人事关系仍领薪: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 死亡后仍领薪: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 受处分仍领原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
吃空饷人员的处理?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 清退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要进行清退。
- 终止人事关系: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或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应按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 核销工资关系: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或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 降低或停发工资:对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的,按照政策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
如何举报吃空饷?
吃空饷的立案标准通常涉及数额大小及行为性质。一般来说,若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如三万元以上),且行为构成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可立案追诉。
对于吃空饷的举报,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
- 人社厅或组织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监督。
- 纪委或检察院:负责查处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 信访局: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方式包括写书面信、打电话、发邮件等。
吃空饷是什么法律性质?如何处罚
吃空饷的行为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构成受贿罪,则按照受贿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综上所述,吃空饷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对于此类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