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时,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
放射源存储室要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放射源必须存放在屏蔽罐中,并确保铅罐盖处于闭合状态。
定期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和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确保影像质量符合临床要求,定期进行质控检查。
对疑难或易漏诊病例进行讨论,以提高诊断准确率。
确保放射治疗场所和装置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合格后使用。
建立放射源管理和登记台账,确保放射源数量相符。
放射源所在岗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检查和监护。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射源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定期监测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