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界定,具体标准如下: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需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总资产40000万元以下。
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其余为中小型企业。
这些标准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旨在明确各类型企业的规模范围,便于政策制定和支持措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