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时,应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姓名:填写申请人的真实姓名。
出生年月:填写申请人的出生日期。
随迁人员信息:如果有随迁人员,需详细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出生年月等。
亲属关系:填写申请人与随迁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前往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审批表。
需经过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当事人入户的意见,具体可以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市内迁移:持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农转非(农迁农)申请表》。
跨省、市、县迁移:需提交书面申请、结婚证、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投靠人及已满18周岁随迁子女的原籍待业(无业)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办理报批手续。
提交申请后,需经过受理、审批等程序,最终凭迁入地区分局开具的《市内农业户口迁移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出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农业户口迁出手续。
填写表格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
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批结果。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户口迁移审批表的填写准确无误,从而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