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公司名称。
核名通过后,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并获得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批准后需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包括注册资本金、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且无前置审批程序。
填写《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提交全体发起人签署或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工商局审核通过后,会颁发营业执照。
到指定的刻章地点刻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发票章。
去银行开立基本户。
完成工商登记后,需要核定税种。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且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建议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时,先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满足所有设立条件,并选择合适的注册地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