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侦查工作由多个专门机关共同承担,主要包括以下机构:
主要负责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
在监督诉讼活动中,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或损害司法公正,人民检察院有权立案并进行侦查。
负责对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
负责侦查发生在监狱内部的犯罪案件。
专门负责侦查涉及走私犯罪的案件。
主要负责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拥有侦查权。
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内(岛屿岸线以外),对发生的刑事案件具有侦查权。
这些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还有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可能由其他机关负责侦查,例如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