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职工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
根据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还款凭证、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结婚证等。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可通过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平台提交提取申请。
也可以亲自到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告知职工。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
网上办理时,须确保申请人已将本人的银行储蓄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以及个人手机号码关联到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下。
提取资金划转入缴存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中。
建议:
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