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猪栏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包括:
首先需要与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的性质及其范围。
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政府工作人员会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符合条件的会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
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并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前必须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前要向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并办理环评手续。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办理工商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具体流程包括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备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然后再进行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税务局发放税务登记证。
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规划许可证,保证养猪场的规划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众的期望。
向国土部门进行用地规划,确定用地的范围和用途,并在规划中注明建筑面积、绿地率、容积率等标准。
养殖用地不可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科研单位、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需要位于当地划分的禁养区之外。可先撰写一份《养猪户可行性分析报告》,然后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养猪用地备案手续与《土地规划许可证》。
建议:在具体实施时,建议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审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