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父亲的父亲或母亲。
被继承人的母亲的父亲或母亲。
这些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不存在时,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