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验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结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符合性。
结构材料质量,如混凝土、钢筋等。
结构的完整性,检查梁、板、柱等主要构件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等问题。
结构的承载能力,通过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等。
结构的安全性,评估在极端情况下的防护能力。
根据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核实。
建筑单位应在工程完成验收15个工作日之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 01-2015)等标准进行。
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验收单位。
底板钢筋验收,包括外墙水平施工缝留置高度、染毒集水井钢筋绑扎等。
混凝土外墙观感质量验收。
主体工程竣工预验。
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包括人防专用集水坑的设置、地漏预埋高度等隐蔽检查内容。
以上是人防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程规范,以保证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