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遗嘱能力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15:41    

遗嘱能力是指 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体来说,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主要生活来源是自己的劳动收入,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外,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综上所述,遗嘱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和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具有遗嘱能力。

相关阅读
出国必要性说明怎么写 美国完全中学怎么说 雅思才4.5 英国论文怎么评分 自费出国留学后能怎么样 老人死后多久处理财产 遗产多久可以吗 公证遗嘱多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