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是一种招标方式,主要特点如下:
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不少于3家)作为邀请对象。
招标人向这些被选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与公开招标不同,邀请招标不使用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信息,而是通过投标邀请书的形式。
邀请招标限制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数量,从而减少了竞争程度,与公开招标相比,竞争更为有限。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或招标项目本身价值较低,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情况。
根据《招标投标法》,邀请招标必须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邀请,并明确投标邀请书应包含的招标信息。
邀请招标旨在通过选择性地邀请潜在投标人,实现更加高效和集中的招标过程,同时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需要注意的是,邀请招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邀请的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以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