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敏感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涉及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如传销活动、恐怖活动、重大群体性上访等。
涉及广泛群众利益的案件,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
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本权益的案件,如重大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涉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案件,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渎职等。
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等领域的案件。
具有首案效应的新类型案件,可能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具体案例包括:
吴金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张淑侠拐卖儿童案。
莱钢伤医案。
中国足坛反腐扫黑系列大案。
菏泽定陶某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超量储存案。
东营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这些案件因其社会影响广泛、关注度高或涉及重大法律问题而被认定为重大敏感案件。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需要更加审慎和严格,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