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以上是继承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