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章程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
必须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决策、运行方式等重大事项详细写明。因为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治理的根本文件,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受公司章程的约束,所以在写的时候要注意和公司的经营模式相匹配。公司章程变更后,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章程应细化、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依据公司运行机制来制定,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我国《公司法》第25条所规定的的事项,都是公司得以设立和运营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项的遗漏,都会造成公司章程的无效,从而公司也就无法获得设立登记。
章程的内容必须合法。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注意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同时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
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分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以及各自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章程应明确公司的财务管理方式和程序,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章程应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程序,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和分配周期等。
章程应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程序和清算方式,包括清算责任、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等。
章程应具有自治性,体现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同时要适应公司的行业特点和执行机制。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公司的顺利运营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