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砍伐的计算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即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计算公式:立木蓄积 = 原木材积 / 出材率。
防护林地:造林当年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亩。
用材林:与防护林相同。
经济林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特殊用途林: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数量标准:
“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
“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罚款和补栽:
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下的或幼树50株以下的,处其砍伐树木价值2—3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
滥伐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或幼树50株以上的,处其砍伐林木价值3—5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被盗伐、滥伐林木的价值和重新恢复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整地、种苗、造林、管护等有关费用。
具体费用计算:例如,伐树、挖树根的费用按综合人工日和其他机具费计算,具体费用小计如示例中所示。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计算林业砍伐需要综合考虑林种、砍伐数量、补偿标准及法律法规等因素,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于具体项目,建议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