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那么计件单价应该相应调整以体现加班工资。具体调整幅度如下:
超过标准工时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计件单价应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
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计件单价应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计件单价应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因此,计件单价上调的合理幅度取决于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如果只是延长工作时间,那么上调5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是休息日或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则上调幅度会更大,分别是100%和200%。
建议用人单位在调整计件单价时,严格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并在与劳动者沟通时明确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