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参军档案的方法如下:
可以到自己入伍的地方武装部查询入伍原始资料,并由武装部出具盖有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可以到自己服兵役部队的有关机构查找相关资料,由部队有关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首先需要知道自己的档案存在哪个部门,然后写出申请查询档案的申请书,请求查阅档案,直到该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查看。
需要写出书面申请查询书,请求查阅档案,等人武部查看退伍证及正规退伍手续后,批准同意后,才能查看。
本人可以到当地武装部和民政局查询,档案是通过邮政局机要通讯局的档案专门邮路寄送到地方民政部门的。
也可以到邮政局查询邮寄详情,某一个寄送步骤都有书面记录。
若通过上述两个部门查询不到,可以向原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发函,函商其根据档案寄送凭证到部队驻地邮政局的机要通讯局查询。
如果档案寄送丢失,属于责任事故,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和原单位申请追查责任,挽回损失。
《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建议:
尽早联系当地武装部或民政局,了解自己的档案存放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以便尽快找到参军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