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一般包括以下成员:
村支部委员会的负责人,负责上级党委文件的传达和落实。
村民委员会的主任,负责村里各种行政事务,班里村里各种手续证明。
村长的助手,协助村长处理村里的事务。
负责村里财务的收支和报账工作。
负责妇女工作。
负责村里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村民兵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包括驻村书记、村里会计和村民小组代表,负责村里用钱的监督并公开。
此外,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村民委员会还可以设立其他下属委员会,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并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这些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综上所述,村委是一个由村支书、村长、副村长、村会计、村妇联主任、村治保主任、村民兵连长等组成的集体,负责村里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治安保卫、妇女工作、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