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驾驶证等。
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若选择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维修费用发票和维修清单。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如果有)。
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议车主在理赔前向保险公司咨询并获取详细的材料清单,以确保材料齐全,避免理赔过程中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