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合肥市户籍居民可在合肥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
合肥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国、出境公民所生子女其父或母户口在国内的在其父或母处落户,其父母均定居国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其父母回国后将户口迁至父母处。
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结婚证。
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新生婴儿入户申报表。
其他相关材料(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社会抚养费终结证等)。
申请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办理。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合肥市公安局各户政中心。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中文以外的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办理需派出所受理后报分局、市局审批。
建议:
家长在办理新生儿户口时,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政中心,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