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的期限通常为 一至三年,必要时可以延长一年。
具体来说,劳动教养的时间从通知收容之日起计算,如果通知收容前先行收容审查或羁押的,一日折抵一日。对于有抗拒教育改造等情形的,还可以延长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在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