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撤三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
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首先注意信封上的邮戳时间,从邮戳时间起算,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答辩,未答辩则视为放弃。
仔细阅读信封中的文件内容,了解被撤三的商标号、商品/服务项以及提供证据的时间节点。答辩的证据必须是前三年的。
收集销售记录,如合同发票、线上订单、POS机记录、微信截图、支付宝截图等。
提供产品/服务照片,包括产品设计图、产品实物图或服务过程图等。
整理宣传广告,包括线上/线下宣传记录、报纸、杂志、各种展会等方面的内容。
提供经营模式的相关证据,如实体店照片、网店平台截图等。
提交第三方证明,即政府部门、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或证明。
整理其他能够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进行答辩;若没有证据,则只能放弃。
如果选择答辩并且成功,被提撤三的商标持有人有权提出复审申请。
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缴纳复审请求的官费。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三个月。
复审申请书、商标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使用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有效,形成一套证据链。
商标评审委员会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形式审查后,再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商标的使用情况、撤销决定的合理性等。
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注册人。
如果注册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商标权人认为撤三申请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认为自己的商标确实被使用了,但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可以考虑重新申请注册该商标。
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来协助处理撤三申请,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策略,帮助商标权人更好地应对撤三申请。
如果可能的话,商标权人可以尝试与提出撤三申请的申请人进行协商,了解他们提出撤三申请的原因,并尝试通过谈判达成和解,让申请人撤回撤三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应对商标撤三的情况,并尽可能保留自己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