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的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根据《大连市实施办法》,符合办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日。
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合以上规定,大连的产假天数如下:
顺产:98天(法定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8天。
剖宫产:98天(法定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天(剖宫产增加产假) = 173天。
因此,大连的产假最多为173天,具体天数取决于生育情况(顺产、难产、多胞胎)和流产情况。建议女职工在生育前详细了解相关假期规定,以便充分利用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