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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税需要转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2:12    

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

改变用途:

企业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期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变质、被盗或违反法规被没收、销毁等。

特殊规定:

出口企业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情况:

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等。

当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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