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哪些税需要转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2:12    

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

改变用途:

企业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期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变质、被盗或违反法规被没收、销毁等。

特殊规定:

出口企业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情况:

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等。

当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额。

相关阅读
一季度国家铁路发送货物9.7亿吨 “钢铁驼队”提速!黄埔海关全面推动快通班列常态化发行 海关总署:执行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事项 全国铁路4月9日实行新的货物列车运行图 “浙江e港通”站点突破20个 内陆企业“家门口”便捷出海 粤港澳大湾区首次自有TIR车辆跨境货物启运 海运贸易中,收货方如何主张及时提货?(律师信箱) 叉车卸货多少钱一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