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贴上近期照片。
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如果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未在该省申请过签注,或者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主项信息发生变更,则必须提交身份证和居住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如果通行证被盗、遗失或过期失效重新申请,则无需提交。
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规定的代办情形的,无需核验指纹。
根据申请事由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在职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