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5. 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7. 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8.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9. 病历资料;
10.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11. 出院诊断证明(在住院收费处加盖诊断证明章);
12. 复印病历(出院10个工作日后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13.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4.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 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6. 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
17. 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或医保办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