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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被罚353万元: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6 09:54:00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6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53万元。

对赵鹰、胡乐天、陈福生、姜凯英、黄江宏、孙建军、蒋全、孙谷飞、叶蓬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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