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终局是指 行政复议后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具体来说,复议终局的情况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依法不能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属于复议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例如,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等,这些都属于复议终局情形。
综上所述,复议终局意味着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如申诉或咨询专业律师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