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车的鉴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由办案人员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鉴定委托申请书,并送到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受到鉴定申请之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充分。
审核通过后,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鉴定机构会通知委托人进行鉴定的时间。
鉴定机构进行依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当事人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由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检查前后大牌、引擎盖、水箱架、前避震器、大梁等部位是否有扭曲、焊接或更换的痕迹。
检查车身各部位的接缝是否平滑,是否有不自然的弯曲或间隙。
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车辆的整体结构,如车架是否弯曲或开裂。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检验手段,确定车辆、物体、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轧等关系。
夜间发生事故且车灯损坏,可做灯光开启冷热光源鉴定,确定车辆发生事故瞬间的开启和关闭。
轮胎痕迹鉴定可确认轮胎爆胎原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全面、系统地对被撞车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议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在鉴定过程中提供充分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