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是维系国际商事仲裁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这有助于保障仲裁机构向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公正和充分的救济,确保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正当、裁决公正,以及维护仲裁效力与执行力。
仲裁司法审查可以纠正仲裁中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的审查也能防止当事人利用意思自治原则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是其重要特征之一,但这也需要法院的司法审查来维护。法院通过审查,可以确保仲裁裁决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和执行,避免因程序或实体上的瑕疵而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虽然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仲裁的基础,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法院作为法律秩序的维护者,必须对国际商事仲裁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以确保其不违背本国的“公共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
适度的司法审查可以强化法律意识,发挥司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推进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形成适度监督的理念。这有助于平衡仲裁的独立性和司法的权威性,确保仲裁在解决争议中发挥最大效用。
综上所述,仲裁司法审查在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确保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执行力、协调意思自治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促进仲裁制度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