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无论数量多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特定情况下,如数量巨大或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毒品罪
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
持有大量毒品可导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为其提供窝藏或帮助掩盖罪行,以逃避法律制裁。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涉及隐藏、转移或隐瞒毒品及其犯罪所得。
走私制毒物品罪
走私用于制造毒品的物品。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购买或出售制毒物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用于制造毒品的植物。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涉及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幼苗。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使用引诱、教唆或欺骗手段促使他人吸毒。
强迫他人吸毒罪
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罪
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用于麻醉或镇痛的药品。
这些罪名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进行规定,具体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