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非亲属”指的是 同在一个户口上的人,但他们之间没有血缘或婚姻家庭关系。这种关系在户籍中会被注明,以体现与户主的关系的形成形式。非亲属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即没有共同祖先或亲属关系的人,例如朋友、邻居等。
即没有通过婚姻建立的关系,例如继子女、养子女等。
即不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
即不是通过血缘关系建立的旁系亲属,例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非亲属关系在户籍中有所体现,但这并不影响相关事务的办理,只是在与户主的关系上有所区分。如果与户主的关系被错误地登记为非亲属关系,应当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更正,以免影响未来的继承权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