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6个月。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给他人。这是为了确保企业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防止因企业名称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