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叙述】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翻译】想要治理天下却任意妄为,我看他不能达到目的。天下是神圣的东西,不能凭自已的主观意愿采用强制的办法。用强力施为的,一定会失败;用强力加以把持的话,一定会失去。
世人秉性不一,有的前行,有的后随,有的气缓,有的气急,有的刚强,有的瘦弱,有的小受挫折,有的全部毁伤,因此,有道的人要去除那种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措施。
【精解】这一章重点说的是无为的道理。无为即按照道的法则去行事。不能做到无为,就会招致失败。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凡事不过分,一切随顺其自然。在这里,老子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以无道统治烘托圣人之治。
统治者无道,所以会做出甚、奢、泰的不道行为;圣人明道,所以会去甚、去奢、去泰。“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不得已”指的是无法达到目的。这句话是说:要想治理天下,而又不采用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我看他根本达不到目的。
在这里,老子再次谈到“有为”和“无为”。对于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它们都有各自的存在方式。我们不能人为地对它们的存在方式强加干涉,否则就会违背大道,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中多次提到,治国者应该无为而治,实施不言之教,只有这样才能合乎大道,使国家长冶久安,百姓安居乐业,其统治地位才能长久。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神器”即神奇道化之物。“执”即支配、把握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下是大自然神奇造化之物,所以我们不要凭着主观意志去强行改变它。
这一章,老子还是在讲统治者应“无为而治”,并从政治角度来阐述“无为”观点的批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而是不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己有。
“有为”,则是指统治者为了一己私利,而把天下据为己有,用暴力去夺取天下,又用暴力去治理天下,把沉重的兵役、劳役和赋税强加到民众的身上,这样违背了“道”的规律,自然会失败,用暴力夺取的天下自然也会失去。
在老子看来,“取”“为”执”,都是以自我意愿强行、违背自然规律、危害百姓利益的胡作非为的行为,因为违背了“道”的规律:忽视了世间万物各自秉性之间的差异和特殊性,结果自然也只能是“不得已”“败之”“失之”。
因此,老子主张遵行“道”的规律来治理天下,即“无为而治”,顺应自然,任其自然变化发展,天下オ能太平。要做到“无为而治”,统治者就要去除过度的欲求,抛弃过分的措施,停止极端的做法,采取“自然无为”的态度。
也就是说,统治者治理天下不能按照一己私欲一意孤行,更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为所欲为。天下万物千姿百态,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更不能制定严酷的法令,这些都是“有为”,是不对的,最终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最正确的治国之道是“无为”,是顺其自然。无为则一切都会按照“道”运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