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董事会的主要原因包括: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这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各国的证监会也有具体而详细的要求。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代表股东利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科学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
董事会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它通过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
董事会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监督经理人,防止其滥用权力,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股东所有权和对公司实际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董事会是监督经理人、维护股东权利的最有效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核心部分,负责将股东的意志转变为公司的战略决策,传递给CEO。通过董事会的集思广益,可以提高公司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董事会制度引入了一个追究“无限”责任的通道,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进行过度冒险和掠夺,从而保护公司、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通过吸引更多的股东和投资者,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对于公司的治理和战略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