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制定详细的旧城改造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
提交项目申请,阐明改造目的、范围、预期效果及资金来源。
获取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通过环境影响评估,保证改造过程及改造后的环境安全。
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改造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才能合法开工建设。
准备设计图纸,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取开工手续。
房屋鉴定机构对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可行、防震安全。
改造完成后,可申请延续产权。
业主需准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向规划部门申请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或重建审批。
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并在完工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如涉及危房改建,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申请危房鉴定并获得批准后进行重建。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决定,确保合法启动征收项目。
依法入户评估,确定补偿方式。
下达征收补偿决定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地方城乡规划部门审批
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请注意,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