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录像的保存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
一般要求保存相关现场录像,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且音像资料应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保存期限至少为十五年。
录像保存时间通常为一周到三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存储空间和成本限制。
如子评标全过程影像资料的存档期限为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起90日以上,而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全过程影像资料的存档期限为15年。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录像的保存期限至少为十五年,并且应当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对于其他类型的招标,保存期限可能较短,一般为工程完成后的两年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规定而异。
因此,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行业标准来确定招标录像的保存期限,以确保合规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