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的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且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但如果权利人在这期间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则诉讼时效期间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此时可能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因此,权利人应当密切关注时效期限,并在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以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