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之所以那么久,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诉讼是由国家公权力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事件作出的决定,法官作为裁决者需要慎之又慎。每一个程序要落实,双方的权益都要保护,两边的主张答辩都要听,要推敲、演练,以更清楚地了解事实的真相,从而更准确地适用法律,减少损害任何一方权益的可能性。
深圳的法官一个年均要办理1000件案件,相当于全年无休一天3件,而且案件办理不仅是写判决书,还包括开庭、庭前准备。法官的工作量、压力巨大。案件过多、堆滞,使得案件无法很快地向前推进。
诉讼包括庭前调解、缴费、送达、证据质证、开庭、庭后补充材料等程序,每个程序都有期限,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案件进程就加长了。
刑事案件涉及到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证据的审查,这一过程需要严谨细致,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例如,对于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对大量的物证、书证等进行鉴定和分析,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从立案到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范,必须依次进行,不能省略或跳过任何一个环节,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大案要案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审理,以保证审判的质量和公正性。此外,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告人申请回避、补充证据等,这些都会导致审理时间的延长。
当事人诉讼请求不确定、法律条文不固定等因素也会导致案件拖延。例如,有的当事人在起诉大半年后还在变化诉讼请求,每变更一次,意味着法庭在之前的努力基本化为乌有。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送达法律文书是一个重要环节,但有时由于地址不详、当事人拒绝等原因,导致送达困难,从而影响案件进度。
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进行审计、评估、鉴定等环节,这些环节往往耗时较长,尤其是当案件涉及多个专业领域时。
某些案件由于案情疑难复杂,需要多次开庭、补充证据、法律论证等,导致审理时间较长。
综上所述,案子之所以那么久,是由于诉讼的谨慎性、案多人少、程序复杂、法律程序严格、司法资源有限、当事人因素、送达困难、审计评估鉴定耗时以及案情疑难复杂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