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落户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
购车发票原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盖章及复印件2份。
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个人车辆持本人身份证明。
个人车辆用现金缴费。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的副联原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若车辆属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或者出厂或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或者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到公安车管部门领取车辆牌照后,需持车辆行驶证和车购费凭证返回征费处办理建档手续。
到所属地区公路养路费征稽处缴纳养路费。
到保险公司缴纳保险金。
建议:
尽快与汽车4S店沟通,确保及时拿到车辆合格证。
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按照流程前往公安车管部门和征费处办理手续。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