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劳动者需要提前准备一份书面的辞职申请书,其中应包括辞职的原因、辞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辞职的日期等信息。
如果是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正式员工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试用期内员工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书,并办好《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并进行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正式员工辞职时,除了书面辞职报告书外,还需经过用人单位人事部的审核批准,然后办妥《离职报告表》,并进行工资结算。擅自离开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劳动者需要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可以是由企业安排,也可以由员工自行提出书面交接清单,说明工作及时间安排,并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确保工资结算清楚,避免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
离职手续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以便劳动者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劳动者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时,应要求企业给予收到辞职信的回执,或在递交书面辞职信时,要求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综上所述,辞职过程需要劳动者准备书面辞职申请、辞职报告书和离职报告表,完成工作交接,办理人事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确保工资结算清楚,并获取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已经按照劳动法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