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是 两类不同的车险类别,它们在性质、保障范围和作用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车辆上路行驶,就必须投保。
保障范围: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较广,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责任,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的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限额: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定义:商业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主要包括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
非强制性: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保障范围: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主要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来确定其赔偿限额,即“有责赔付”。
赔偿限额: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
建议
交强险是车辆上路的基本保障,必须购买,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第三方损失。
商业险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根据个人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购买,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