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期限是指 从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时间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具体来说,招标文件的公告期即招标文件的发售期,这段时间应当不少于20日,对于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则不得少于50日。此外,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以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总结:
1. 招标公告期限从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 对于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0日。
4.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